关于印发《攸县村级定期联合办公
示范村创建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村(居、社区):
《攸县村级定期联合办公示范村创建标准》已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予印发。
开展村级定期联合办公示范村创建,是县委、县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村级定期联合办公工作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已确定的示范村(居、社区)必须严格遵照此标准,认真抓好创建工作。尚未纳入示范村的村(居、社区)由各乡镇参照此标准执行,以点带面,切实提高全县村级定期联合办公整体水平。
攸县村级定期联合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