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村民
就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
公开信
各位村民:
您们好!
多年来,在您们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村的各项事业得到了稳步健康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和壮大。今年3月份以来,为了进一步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将株洲市作为全省唯一整市试点推进。中共株洲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株洲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目前,这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做法是:对村级的经营性资产进行股份化改制。通过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量化等程序,将本村经营性资产量化到户到人,建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资产变股权,资金变股金、社员变股东”。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今后成立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将作为市场主体,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参与市场竞争,可投资、入股、参股、联营,提高资产经营效益,实现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主要步骤:第一,开展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产家底;第二,开展人口调查摸底,依法、民主、公正地确定股权享受对象;第三,开展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测算、量化到户到人;第四,建立组织机构,制订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第五,颁发股权证书。
这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到每家每户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深感工作压力和责任重大,为确保这次改制试点的顺利完成,保障您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以此公开信向您和您的家人承诺:
一、做到扩大民主、尊重民意;
二、坚持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三、精心安排部署,规范操作。
我们殷切希望您和您的家人给我们多一点支持、多一点理解、多一点配合。我们相信,在县镇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我们全体村民的配合下,我们一定能圆满完成这次改制工作,使我村集体经济事业得到更大的发展。
最后,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中共里旺村支部委员会
里旺村村民委员会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