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里旺村建设光伏发电站的决议
公 示
为响应使用生态能源,减少环境污染的国家政策,贯彻中组部落实中组部壮大发展集体经济的精神,巩固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里旺村里旺村委会按照“四议两公开”原则,根据村民议事委员会的讨论结果,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会议上提请全体代表表决通过了在全村实施光伏发电计划,争创全县发展集体经济的示范。公示内容如下:
一、以村委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注册一个优仕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由该合作社建设使用和管理。
二、建设地点:利用村委会的屋面和闲置空地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
三、光伏发电站承建:由发改委指定的新能源多美光伏公司建设,新能源多美光伏公司与攸县电力局实施并网发电并安装电量计费器等手续。
四、资金来源于资金投入量:资金来源于中组部壮大发展集体经济扶助资金,预计投资40万元。
五、光伏发电站由多美光伏公司保证20年发电运行。
六、项目收益:总装机81.2千瓦,每十个千瓦年发电量12000度左右。每度电电价0.45元,国家补贴每度0.1元(待定),全年收入5万元左右。
里旺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9月20日
稿源L里旺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