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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攸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http://www.hnyxlwc.com   浏览次数:3612    日期:2012-07-19
 

攸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攸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
方案》的通知

攸政发〔20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攸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攸县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攸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农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农〔2009〕439号)和《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湘财农〔2010〕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总体原则是“四统四分四不变”,即在坚持项目主体不变、资金渠道不变、使用性质不变、管理权限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统一规划,分区实施;统一立项,分头申报;统一监管,分项建设;统一考核,分别验收。
  (一)统一规划,分区实施。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进行统一规划,涉农项目资金坚持在政府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由各项目单位按规划分年度、分片区组织实施。
  (二)统一立项,分头申报。凡涉农项目申报须经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核把关,由各项目单位按规划分头组织申报。
  (三)统一监管,分项建设。涉农项目整合后,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对项目资金预算、评审、拨付,工程招标和质量监管,实行统一管理,由各项目责任单位分项目进行建设。
  (四)统一考核,分别验收。对整合的项目,按项目建设要求,制定统一的考核办法,分别验收,兑现奖惩。
  二、整合范围
  除有特殊用途的救灾资金和国家规定补助农民的资金外,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拨付的所有涉农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都纳入整合范围。重点整合以下项目:
  1.农业部门资金:包括油料生产大县、世行贷款生态家园建设、土壤测肥配方、种子基地建设、蔬菜基地建设、粮食高产建设、湘米产业工程、阳光培训工程、清洁工程等项目资金。
  2.林业部门资金:包括油茶产业开发、退耕还林工程、中幼林抚育、长防林基地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等项目资金。
  3.水利部门资金: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水闸改造、苏洲坝大型泵站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山塘清淤扩容、灌区续建配套、沟渠疏浚、农村河道整治、崩岗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建设等项目资金。
  4.畜牧部门资金: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规模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农业现代化、能繁母猪、生猪良种补贴等项目资金。
  5.财政、经管部门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
  6.农机部门资金:机械化育插秧项目资金。
  7.农综部门资金: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产业化经营、中低产田改造、仓储设施新建贷款贴息等项目资金。
  8.发改部门资金:巩固退耕还林、新增粮食产能等项目资金。
  9.国土部门资金:包括土地整理等项目资金。
  10.环保部门(矿综办)资金:包括矿山综合治理、农村卫生环境集中连片整治等项目资金。
  11.交通部门资金:包括通畅工程、危桥改造、乡村公路等项目资金。
  12.其他部门管理的涉农项目资金:包括农村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卫生室、农村沼气、改水改厕、计生服务站、农村敬老院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社区建设等项目资金。
  三、整合方式
  (一)科学规划设计。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高起点编制项目建设发展规划。坚持“三个结合”,即涉农项目整合建设规划与攸县“十二五”发展、城乡同治和新农村建设的规划相结合,重点编制4个建设发展规划:1.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包括山塘、水库、河流、电排、机耕路、排灌渠等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建成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区。具体由水利局牵头负责,农机、农综、发改、国土、农业等部门配合。2.农业产业建设规划。包括粮食、制种、蔬菜、楠竹、油茶、生猪、麻鸭等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高标准农产品生产基地,由农办牵头。农业基地建设,主要是粮食、油菜、蔬菜等基地规划,由农业局负责;林业基地建设,主要是油茶、楠竹、苗木、大径材基地规划,由林业局负责;养殖基地建设,主要是生猪、麻鸭、特种养殖基地规划,由畜牧局负责。3.农村道路建设规划。突出以乡级道路拓宽为重点,包括连接农村断头路、农村危桥改造等建设规划,由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乡镇配合。4.村民服务中心(村部)建设规划。做好集办公、文体、卫生、远程教育等综合功能为一体的村民服务中心(村部)的建设规划,由经管局负责,组织文体、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各乡镇参与。通过规划,确定阶段性和年度支持的重点,分区、分类、分步骤组织实施。
  (二)积极申报争项。实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县整体规划建立涉农项目库,每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各项目单位统一编制申报计划,下达争项目标任务,由项目单位分头申报。对2011年已经申报并立项的项目按上级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对尚未申报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对经过统一审定的涉农项目,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和更改资金使用性质用途,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程序重新报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对超额完成任务的给予相应奖励,对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将严格问责。对争项工作,县政府将制定统一的工作经费奖补标准。
  (三)统筹安排建设。规划中,将全县划分为5个片区,每年根据规划和项目落实情况,提出年度项目资金整合建设方案,做到一个片区一个重点,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坚持点面结合,其中东部片区主要以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和林业产业开发为主。年度计划确定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项目责任单位下达建设目标任务,由项目单位或相关乡镇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做到“四个不变”,即项目主体不变,项目主管部门不变,迎审、迎检主体不变,“谁主管、谁负责”;资金渠道不变,资金整合前属何种用途就要投向何领域,不因整合而打乱渠道;资金使用性质不变,不得擅自变更其资金使用性质,不得截留、挪用,确保涉农资金全部用在农村建设发展上;管理权限不变,不改变项目单位的管理职责,谁的项目由谁负责组织实施。
  (四)加强项目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实行“四个统一”,即项目工程统一实行公开招投标;项目资金统一设立专户专账管理,建立项目资金预算、评审、拨付等系列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项目工程质量统一聘请专业公司进行监管;项目考核验收制定统一考核办法,分别验收,兑现奖惩。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整合的项目,也要纳入统一监管和考核的范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委农村工作部(县农办)内,负责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日常工作。从财政、发改、水利等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建专门班子,具体负责项目资金整合的相关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一整套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制度。一是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定期研究涉农项目整合的计划规划方案、项目申报实施、工程招投标、资金调度等有关工作。二是项目申报会审把关制度,集体研究审定项目申报的计划。三是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预算、评审、拨付等相关程序和管理措施。四是项目工程质量监管、考核验收和奖惩制度。
  (三)完善配套措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县项目整合工作统一部署,服从大局,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合力。县财政每年配套安排项目整合专项资金,用于项目整合建设,对确因项目整合造成经费不足的,财政要给予保障。对涉农项目整合后出现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
  (四)严肃工作纪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部门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实行绩效管理,对整合工作力度大、管理规范、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整合工作不力、整合成效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划布局擅自调整项目申报和实施项目的部门,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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